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北京高校学业辅导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4]41号)和《北京高校学业辅导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试行)》(京教工[2017]31号)的有关要求,2018年,学风建设与学业辅导工作将作为学校学生工作的重点项目进行推进。进一步充分发挥学业辅导在推进学校学风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优化“1+9”中心建设模式,强化学业发展辅导“四个一”工程建设,完善“一体两翼”式的学风体系,协同推进市级学业辅导示范中心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院学业发展辅导中心建设
1、完善制度:发挥学院特色、突出专业特点、整合教师资源、丰富辅导形式。学院党政联席会中要继续开展学风建设工作专题汇报研讨。围绕学业辅导规范管理、学业危机预防与干预、学业咨询工作流程、学业辅导课程建设、学业辅导队伍建设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督激励制度。
2、专人负责:各学院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辅导员承担中心日常运行,负责学业辅导工作的辅导员要积极主动承担并参与到学业相关课题研究和工作研讨。
3、培育班风:学院要注重班级和宿舍的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好学习委员与宿舍学长在同学中的带头作用,使朋辈辅导发挥实效,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学习,形成校-院-班三级联动。
二、重视学业发展辅导队伍建设
1、学业咨询师队伍建设:结合昌平校区的办学特点,学院要更新学业咨询专家库,进一步扩充以教学名师、班主任、中层领导干部和辅导员为主,能够定期在昌平校区展开咨询工作的学业咨询师队伍,同时要利用校庆60周年的有利契机,引入知名校友等校外师资参与学业辅导工作。
2、朋辈讲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朋辈讲师管理办法和激励制度,加强朋辈讲师队伍的建设,吸引更多成绩优异的奖学金获得者加入到朋辈讲师队伍中。规范院级朋辈讲师聘任流程,在继续做好朋辈讲师培训培养的同时,加强仪式感教育和责任心教育。同时,学院要注重朋辈讲师的培训与提升,加强朋辈辅导在学生中的影响力。
三、提高学业发展辅导活动质量
1、规范咨询流程:学院要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学业发展咨询岗位管理办法》,健全院级学业咨询工作制度,科学规范管理学业咨询档案,预约档案表做到一约一填(可参考附件1)。
2、丰富活动形式:学院要积极举办学业讲座、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沙龙和读书会等活动,结合学院特色,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和学业生涯规划大赛,为学生提供相关培训和场地支持。要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宣传,相关活动原则上要配套前期推介和新闻宣传,没有相关媒体支撑的活动不计入年终统计。
3、强化课程育人:学院每学期要开设并固化以课程辅导、方法辅导和发展辅导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业发展辅导课。同时,要确保朋辈辅导课的质量,做好反馈调研,形成“润物细无声”的朋辈辅导氛围。
四、强化学业困难学生帮扶
1、学业预警:学院要组织辅导员通过学情调研和深度辅导,在每学期分学期初、期中考试结束、期末考试前三个阶段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建立《学业危机预警信息库》,实行定期跟踪、动态管理,并与教学管理部门、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形成联动机制,及时了解、反馈学生的学习状态,帮助学业危机学生摆脱困境。
2、学业帮扶:根据《关于做好降级学生学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要针对学业警示学生和留级学生等学业困难的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辅导和课业辅导课,帮助学生摆脱学业危机,学院需根据实际帮扶情况填写《一对一帮扶记录表》(附件2)。学校将对个别学生进行走访和抽查,监督检查学院对学业危机学生的帮扶工作,掌握学业危机学生目前学习现状。
五、重视学业辅导理论研究与学情调研工作
学院应重视学业辅导理论研究工作和课题研讨,2018年要求各学院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业辅导相关论文(发表在一般期刊每篇解决版面费500元,发表在全国教育类核心期刊的每篇解决版面费1000元,发表在CSSCI期刊的每篇解决版面费2000元)。对在理论研究方面表现突出的学院,每多发一篇论文增加学院学业辅导中心建设经费1000元。校学业发展辅导员中心联合辅导员分类发展团队启动校级学情调研工作。学院要通过开展学情座谈、反馈研讨会、问卷调研等途径,制定相关制定与反馈机制,针对学习动力、学习意志、学习方法、学习心态、学习道德和学习能力等方面内容开展调研工作,调研工作要覆盖到所有学生群体,以“多渠道收集,统一汇总”的模式进行,以问题为导向,解决需求为目标,形成学情调研报告与经验总结。
六、有效利用学业辅导相关设备设施及场地资源
学院要做好学业辅导相关设备设施的高效利用和管理维护工作。系统梳理本学院可用于学业辅导工作的硬件设备与场地资源。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协调,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场地使用率。根据昌平校区的场地条件,结合学院学业发展辅导中心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合理拓展场地资源。硬件资源方面有需求的学院可向学工办提出调配申请,由学工办统筹规划。
学校每年对各院级学业发展辅导中心根据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级标准进行考评,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并颁发证书,对于优秀者,给予工作经费8000元;对于合格者,给予工作经费3000元。经费仅用于本年度学业咨询和朋辈辅导产生的劳务和学习资料印刷费。对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不予以经费支持。学校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对学业辅导典型事迹和人物进行宣传表彰。
联系人:李浚 邢飞
联系电话:010-80191030
附件1:学业发展咨询预约档案表
附件2:一对一帮扶记录表
附件3:院级学业发展辅导中心预算说明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