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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10月28日 01:12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高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依照《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北化大校学发〔201721号)相关规定,对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开展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01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在校正式注册及参加正常学习并已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预科生)。

02资助标准

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只有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获评一等国家助学金)二等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

0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通过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且表现优良;

7.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人子女、双亲丧失劳动能力学生优先。

04评定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须在1028日中午12:00前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并自行保留电子版《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PS: 下载附件请使用校园网电脑端登陆

http://www.zizhu.buct.edu.cn/new/article/727/cid/2.html

2.学院初评

各学院在1030日下午17:00前根据申请学生材料完成线下的审核和推荐,报电子版申请名单,并于114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送至学生资助办公室。

3.审核公示

学生资助办公室汇总各学院初评结果,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十个月发放国家助学金,每月15日直接打到学生银行卡。

05注意事项

1.在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一等、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被认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生必须如实上报材料,如发现主观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学校将追回全部资助款;

4.第一次发放将补发从本学年开学至当月所有金额;至本学年第三学期结束时,累计十个月金额发放完毕,停止发放;

5.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努力上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如有违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资格;

6.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有义务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