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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8年度素质拓展竞赛奖评审结果公示

日期:2019年05月30日 01:05

  为激励普通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精神,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素质拓展竞赛奖评定及奖励办法》(北化大校学发〔201622号)规定,对2018年度在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课外活动评比中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学生进行获奖公示。

奖励对象

素质拓展竞赛奖奖励对象由学生自主申请,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素质教育基地和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认定获奖名单,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确定。对2018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学生进行评定。

奖励金额

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类素质拓展竞赛奖等级及金额如下:

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类素质拓展竞赛奖等级及金额如下:

以上两条中国家级竞赛奖所指的是由教育部、团中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大学体育协会等国家主办的竞赛;北京市竞赛奖所指的是由北京市教委、团市委、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等北京市主办的竞赛。若在由其他行业协会、企业主办的竞赛中获奖,原则上按照全国或北京市竞赛相应下一等级奖励。

对于名称为“全国暨北京市……”竞赛项目,视为北京市竞赛项目评奖。

对于其他国家组织的非国际性比赛,如“美国……奖”,视同北京市级行业协会比赛评奖。

对于在国家级比赛中获赛区荣誉的,如“全国…比赛华北赛区一等奖”,视同为市级比赛评奖。

竞赛获奖证书注明的第*名,等同于*等奖;特等奖同一等奖,该奖项的一等奖仍为一等奖。


奖励办法

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内多次获奖,所获奖项奖金最高的一项全额发放,其余奖项按标准金额的50%发放奖金。

6人及6人以下的团队按照个人奖形式发放奖金;6人以上的团队,按照所获集体奖金额和团队人数平均发放奖金。


复议方式

学生在公示(附件1)中未提及的竞赛中获奖、申报过程中遗漏或对公示信息存在疑问的均可向学生资助办公室提出复议,需本人提交《北京化工大学素质拓展竞赛奖评审复议申请表》(附件2)与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


公示名单及附件下载链接:

http://www.zizhu.buct.edu.cn/new/article/707/cid/3.html(需连接校园网)

公示期:

2019530-65日;

说明:

对评定结果有任何疑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办公室提请复议,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复议申请;

地址:

东校区行政楼429;昌平校区后勤服务楼415

联系电话:

64435218(东区)

80191078(昌平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