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我校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在场师生列队肃立,国旗护卫队步伐整齐,护卫国旗缓缓升起,现场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升旗完毕,我校法律援助中心赵芸同学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题进行了国旗下演讲,讲述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回顾了从五四宪法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订历程,并指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成为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使命,我们应该在学习的过程中增强宪法知识,在生活中践行宪法精神,真正做到宪法在我心中,更在一言一行中。
随后,赵芸同学带领现场师生庄严宣誓: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师生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条幅上庄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在我校国旗护卫队员的讲解下参观了普法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