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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8年12月03日 12:00

各学院学工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强化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突出学生工作“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宗旨,制定2018年辅导员年度考核方案。

考核范围

全体专、**辅导员

考核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2月27日

三、考核小组

组    长:宋来新

执行组长:商云龙

副 组 长:李  浚

成     员:刘振娟、邹德勋、李承明、王  峰、汪雪琴、刘传宇、崔  玉、李富家、曹  辉

秘 书 组:吴  星、付胜男

考核原则

坚持通过考核实现促进辅导员个人发展和提升辅导员队伍建设质量与水平的目标,坚持客观、全面、公正、透明的原则,在具体考核工作中做到“六个结合”和“六个重视”。“六个结合”:即综合考核与个性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考核工作的全面性,又要兼顾考核工作的差异性和针对性;效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重视对工作实效的考核,又要重视对工作过程的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质和量的统一;显性工作考核与隐性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考核易于看到的外显工作,又要注重考核不易量化的隐性工作;坚持业绩考核与态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重视考核工作业绩,又要重视考核工作中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主观因素;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和鞭策作用。“六个重视”:即重视辅导员基础工作考核;重视辅导员深度辅导工作考核;重视辅导员特色工作、精品工作的考核;重视“以生为本”、“细节育人”、“团结协作”、“协同创新”工作考核;重视学生对辅导员的考核评价;重视对协助推进学校整体工作的辅导员考评。

五、考核内容

(一)领导评价

1、基础工作考核。辅导员在考核系统上填写《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总结表》(见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所带班级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此两表作为基础工作考核依据和领导定性、定量工作考核依据;

2、工作定性考核(见附件3)。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根据辅导员填写的自评材料在考核系统上对辅导员定性工作给予评价。

3、工作定量考核(见附件4)。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根据辅导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4、深度辅导工作考核(见附件5)。辅导员在考核系统上填写,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进行评价。学工办将根据学院深度辅导工作日常督查情况及辅导员科深度辅导手册抽查情况对分数进行调整。

(二)业务部门评价

重点专题自主申报考核(见附件6)。辅导员在所有项目列表中自主选择4项申报参评(多于4项的按选择中的列表前4项计分),牵头部门进行评审打分。

(三)同行评价

辅导员在“辅导员考核系统同行评价”上在线填写评价问卷。

(四)学生评价

学生在“辅导员年度考核系统学生评价”上在线填写评价问卷。

六、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1、领导评价总分核算办法:基础工作考核、工作定性考核、工作定量考核、深度辅导工作考核按2:2:3:3比例计算出领导评价总分,即领导评价分数=基础工作考核分数×20%+定性考核分数×20%+定量考核分数×30%+深度辅导工作考核分数×30%

2、综合成绩核算办法:领导评价、部门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按5:1:3:1计算出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领导评价分数×50%+部门评价分数×10%+学生评价分数×30%+同行评价分数×10%。

考核流程

(一)辅导员登录考核系统(网址:http://202.4.130.159/exam。账号:学号/工号,密码:数字校园密码)填写自评依据并向学院领导及秘书组各提交一份定量考核(附件4)的纸质版材料证明(如获奖者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者提供文章刊登的首页复印件等);(完成时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二)领导评价: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辅导员提交的自评材料,对相关项目开展领导评价;(完成时间:12月18日至12月21日

(三)部门评价:学工办各业务部门根据辅导员提交的重点专题自主申报项目,开展评分;(完成时间:12月18日至12月21日

(四)同行评价:辅导员登录辅导员考核系统填写问卷,完成对同行的评价;(完成时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五)学生评价:学生登录网址:dssa.buct.edu.cn,账号为学号,密码是数字校园密码。登入系统后选择辅导员年度考核系统学生评价,完成对辅导员的评价;(完成时间:12月12日至12月19日

(六)综合评议:各项评价数据汇总并上报考核小组综合评议,根据以上核定的辅导员综合成绩确定考核排名。(各学院可依据人事处考核标准确定专职辅导员考核等级);(完成时间:12月22日至12月24日

(七)考核公示:在学工系统内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2月25日至12月27日

奖励措施

(一)辅导员综合奖

1、北京化工大学优秀辅导员

评选比例不超过15%,该称号为校级个人荣誉。

(二)辅导员单项奖

1、最受学生欢迎辅导员,由学生评价决定;

2、深度辅导优秀奖,由深度辅导工作评价结果决定;

3、最佳“以生为本”工作奖,由学院推荐(推荐名单需按优先顺序排列),考核小组综合评议决定;

4、最佳工作特色奖,由学院推荐(推荐名单需按优先顺序排列),考核小组综合评议决定;

5、团队建设贡献奖,根据辅导员同行评价决定;

(三)奖励说明:学校从优秀辅导员中推荐参加北京市优秀辅导员和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两次获得校级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攻读相关学位、国内外进修和挂职锻炼等。

惩处措施

1、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职、失误行为的辅导员不得参选综合奖和单项奖,具体由考核小组认定;

2、对每年级综合考评排名最后两名的辅导员实行诫勉谈话制度,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工办领导分别对其诫勉谈话,对工作能力和方式确需提高和改进的辅导员进行集体会商;

3、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总分低于60分),按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调离专职学生工作岗位,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4、**辅导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总分低于60分),原则上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并按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5、年度工作中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经考核小组评议应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因个人学风建设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整体成绩大面积下滑,所带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0的人数超过所带学生总人数的20%或所带学生平均学分绩点<2.0的人数年增量达5%以上;因个人学生管理工作失职导致学生发生*****、极端事件、意外伤害、违法犯罪等情况;有违《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其他因辅导员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十、复议办法

对考核结果有疑议的辅导员,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考核小组提出复议(复议申请书交考核秘书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小组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联 系 人:吴  星、付胜男

联系电话:010-64435217(东区)  010-80191030(北区)

电子邮箱:buctfdy@126.com

 

附件:

1、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年度工作总结表

2、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所带班级基本信息统计表

3、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工作定性考核表

4、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工作定量考核表

5、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深度辅导工作考核表

6、北京化工大学辅导员重点专题工作自主申报参评表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