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为切实做好2018年暑假期间(7月23日至9月1日放假,9月2日二、三、四年级本科生返校报到,9月3日开始上课;本科新生于9月6日在昌平校区报到)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假期学生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细化安全稳定提示,将安全稳定教育落到实处
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辅导员要切实树立“安全稳定第一”的思想,通过班会、年级会等形式着重从几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无事故。
1、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学生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严禁留宿非本宿舍成员,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生宿舍;提高警惕,离开宿舍和夜间休息时要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钱包、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贵重物品,防止不法分子趁机行窃;不要在宿舍内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在宿舍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充电时要做到人走拔插头;合理使用空调,养成低碳习惯。
2、确保暑期社会实践学生出行安全。提醒学生,在社会实践外出前,要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在外出过程中,不要落单;入住旅店应选择交通便利的人口密集区,不在偏僻地方投宿;暑期天气燥热,蚊虫较多,应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并时刻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
3、假期回家或旅行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票或飞机票,不要轻信不明来路的中介机构,尤其提防“超常优惠”的陷阱;旅途中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范偷窃;不要将手机号码、学校和家庭等相关信息告诉陌生人。遇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学校老师和家人沟通,以防上当受骗。
4、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嬉戏打闹,不乘坐没有运营资格的“**”;参加室内大型活动或参加户外活动应提前留意安全出口及安全事项;要减少在车站、港口、机场或景区、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出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5、暑期是暴雨、雷雨天气以及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时段,近日,我国北方和江南、华南等地出现多次强降雨天气,造成部分地区灾情持续发展,应提醒学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尽量避免出行相关区域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做好防汛等安全准备工作。如果学生出现个人或家庭重大灾情的请及时向学工办反馈,共同做好我校暑期学生的防灾救灾减灾工作。
6、暑期天气炎热,易发生因游泳而导致的溺水事件,要提醒学生杜绝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禁到没有救护设施和救生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严禁不习水性的学生下水游泳。
7、警惕老乡聚会、网友邀约、不正规**渠道等形式的传销陷阱;擦亮双眼,增强辨识传销组织的能力,不参加性质模棱两可的社会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和非法宗教活动,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拒绝黄、赌、毒和各种迷信活动。
8、充分认识“培训贷”、“裸条贷”等不良网络贷款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9、增强反恐防暴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制作、存储和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属于违法行为,应主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视频资料。
二、完善相关规章措施,实施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1、各学院要落实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和相关学生联络人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的老师和学生联络员应确保24小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做到尽职尽责,杜绝缺岗、空岗现象发生。
2、各学院要制定假期学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假期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发生事故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院和学工办相关领导。
3、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假期学生离校返校统计工作,学生返校基本 情况统计信息如下,以学院为单位将表格汇总好并于8月31日(周五)16:00前报送至学工办。
学院 | 年级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假期去向 | 离校日期 | 紧急联系人 | 是否按时返校 | 未按时返校原因 |
预计返校时间 |
4、各学院详细了解暑假期间学生本人及家庭发生的情况,对于家庭成员发生变故、暑期受灾造成家庭重大损失等情况及时全面掌握,于8月31日前报送学工办,经综合评估后开展临时资助等相关工作。
三、抓住暑假教育契机,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抓住暑假教育时机,鼓励学生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暑期就业实践活动、红色主题实践活动,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在活动中了解国情、掌握知识、增长才干。
联系人:李挺 韩筱奇
电 话:010—80191028
E-mail:hanxq@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假期去向 |
4、各学院详细了解暑假期间学生本人及家庭发生的情况,对于家庭成员发生变故、暑期受灾造成家庭重大损失等情况及时全面掌握,于8月31日前报送学工办,经综合评估后开展临时资助等相关工作。 |
4、各学院详细了解暑假期间学生本人及家庭发生的情况,对于家庭成员发生变故、暑期受灾造成家庭重大损失等情况及时全面掌握,于8月31日前报送学工办,经综合评估后开展临时资助等相关工作。 |
4、各学院详细了解暑假期间学生本人及家庭发生的情况,对于家庭成员发生变故、暑期受灾造成家庭重大损失等情况及时全面掌握,于8月31日前报送学工办,经综合评估后开展临时资助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