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论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学生“三种精神”、“五种意识”和“六种能力”,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在学校扎实推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背景下促进育人体系的制度化、长效化、特色化发展。学校决定在以往学年度“月月有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2018-2019年度“月月有主题”教育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论述,努力培养新时代背景下信念坚定、品德高尚、知识丰富、开拓进取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
三、总体目标
结合学院已开展的特色主旋律教育工作,以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各基层学生组织为教育活动的主阵地,在全校形成“月月有主题,人人共参与”的主旋律教育模式和育人氛围。
四、教育主题
一 月:传统文化月(生命)
二 月:敬老爱亲月(国际)
三 月:公益奉献月(信息)
四 月:绿色生态月(化工)
五 月:挑战创新月(团委)
六 月:爱校荣校月(思政)
七 月:坚定信仰月(理院)
八 月:创新实践月(工程师)
九 月:尊师爱生月(材料)
十 月:爱国励志月(机电)
十一月:团结友善月(经管)
十二月:诚信法制月(文法)
(各月教育主题由相应学院负责牵头承办,具体内涵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1、学工办根据各学院具体工作实际和特色情况进行研讨并分配牵头承办学院。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前将本学院申报主题月系列活动信息填写至《北京化工大学“月月有主题”教育活动申报表》(见附件2)报学工办思政科;
2、各牵头承办学院在“主题月”应重点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所有学院除本学院“主题月”外,需要在其他月份每月配合当月牵头承办学院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配合开展活动形式需同时填写至附件2)。各学院可通过组织班级、党团支部等基层学生组织广泛参与“主题月”教育活动。各牵头承办学院需于活动后及时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月月有主题”教育活动反馈表》(见附件3)报学工办思政科;
3、各学院在设计“主题月”教育活动内容时,应注重与已有品牌或特色工作结合,鼓励将“主题月”教育活动融入学院原有主旋律教育活动中,应有意识地将“月月有主题”活动纳入学院学生工作体系中;
4、各学院在“主题月”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应与学工办保持积极沟通,学工办会提供宣传平台,对各学院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和宣传。
联系人: 尹泽群 李挺
电 话:80191028(昌平校区)
64432201(东校区)
邮 箱:buctxgbsj@163.com
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月月有主题”教育活动内涵》
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月月有主题”教育活动申报表》
附件3:《北京化工大学“月月有主题”教育活动反馈表》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