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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岗招聘启事

日期:2017年10月25日 12:00

现因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党委学工部)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方向专职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一、岗位简介

岗位名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岗

拟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提供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工作;组织和指导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5.25、12.5活动、讲座、培训、宣传及学生组织指导等活动);完成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精神医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背景,或研究方向与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相近。

2、具有扎实的心理学专业理论基础,熟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大学生身心特点,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或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分会注册系统心理咨询师认证者优先。

3、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确保入职前获得相应学位。

5、学习成绩优秀或工作实践表现突出,原则上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六级425分及以上。

6、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个人人格健康,积极乐观,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生于1982年1月1日之后)。

8、符合学校和国家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和岗位履职的基本条件。

三、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

应聘表现优秀者可解决事业编制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需填写我校提供的标准简历模板(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将标准简历和个人简历两份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gbzhk@mail.buct.edu.cn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注明:应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岗+毕业学校名称-学历-姓名-专业名-手机号码。

2、学校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名单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3、学校校验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后进行考核、公示等环节,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最终审批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5日

联系人:周老师 胡老师

E-mail: xgbzhk@mail.buct.edu.cn

联系电话:010-8019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