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暑期就业实践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院:
“基层”是磨练意志、积累经验、增长才干的地方,是大学生了解国情、熟悉民生的最好课堂,是开创业绩、实现“青春梦、中国梦”的最大舞台,是施展才华、开拓事业的广阔天地。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赴基层,入主流,让青春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闪光”主题引导活动,就业中心开展暑期就业实践活动。通过暑期就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学化工、爱化工”的专业精神,培养学生“务实”品格,让学生深入基层,认识到“赴基层,入主流”是发挥才干、建功立业的最佳选择,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与择业观,为学生实现“青春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闪光”的目标助力。并通过就业实践加深了解单位的工作和发展状况,认识职业,了解职业,形成正确的职业观,提升职业素养和求职能力,为即将开始的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工作安排
2017年暑期就业实践工作将采用院级初审、校级初审和校级终审的方式,最终确定经费支持团队,团队具体分配及资助情况如下:
25支校级重点团队,给予2000元支持经费,
25支校级支持团队,给予1000元支持经费,
若干自主团队,经费自筹,视成果择优资助。
暑期就业实践工作具体分为以下环节:
1、项目申报(6月5日-6月20日)
本次暑期就业实践面向全体学生,鼓励院系、学生团体组织组建团队。各团队要结合学院专业特色,有针对性地选择就业实践单位,鼓励团队深入基层,挖掘基层就业典型,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参与团队应设计方案、申请立项,提交项目申报表(附件1)。各学院经过初审后,推荐院级重点团队和支持团队,安排学院负责人汇总填写学院团队汇总表(附件2),并将汇总表与申报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6月20日前交至学校就业中心签约事务部。学生团体申报项目可直接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就业中心签约事务部。
2、项目校级初审(6月21日-6月30日)
就业中心将组织校级重点项目申报评审会,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选出主题明确、可操作性强、预期效果显著的就业实践团队,确定校级重点团队和校级支持团队,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资金支持。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暑期就业实践申报,禁止一项多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团队在所有部门的评选资格。
3、项目实施(7月、8月)
各校级实践团要提前安排好各项事宜,做好与目标单位的联系,鼓励各团队开展企业参观体验、相关部门座谈和校友走访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认识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人才需求,填写企业调查问卷,商谈就业实习见习基地建立等;通过联系当地校友会等多种途径,开展校友访谈,填写校友调查问卷,反馈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相关情况,可参考访谈提纲;挖掘基层就业校友典型事迹,多角度反映基层就业情况。实践过程中可通过微信、微博等途径实时分享实践经历。各团队需留存实践期间的影像资料,以便于开展后期宣传工作。
4、成果总结(9月、10月)
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成员要根据要求撰写实践心得体会,总结就业实践成果,并在校内进行成果宣传,形式不限。就业中心将组织就业实践成果集中展示, 并进行线上评比,制作优秀实践团队成果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线上线下分享交流。对于组织有序,学生实践成果显著的学院和团队进行奖励,评选学院优秀组织奖和特色工作奖、团队一、二、三等奖。
二、具体要求
2017年是我校第七年组织大规模的就业实践活动,是我校开展“赴基层、入主流,让青春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闪光”主题引导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开展就业实践,提出以下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号召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报名,对学生选择就业实践单位给予指导,并帮助学生联系用人单位。
2、做好培训指导。借助暑期就业实践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意识启蒙和生涯规划指导,认识职业,了解职业,提升求职技能,为将来的求职做好准备。
3、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在就业实践进行过程中,实践团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用人单位要求,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三、总结与评审
1、所有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须提交一篇就业实践报告(不少于2000字),各就业实践团须提交至少一份就业实践报告(不少于4000字)、至少一篇活动新闻稿(公开发布)与照片(1M以上,不少于5张)、就业实践成果简介表(附件3),校级项目需制作校友(或企业)访谈视频、提交企业(毕业生)调查问卷、提交基层就业大学生访谈稿、访谈视频和人物简历(视频格式为mp4或avi,分辨率至少达到标清,即720×576dpi )。
提交的材料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交到各学院,由学院汇总交到就业中心。
2、各学院需组织举办就业实践活动总结交流会,分享实践活动中的成果,增强实践效果,并评选出2支团队参加校级优秀团队答辩。
3、校级评审细则(附件4):
团队奖励评分规则:团队总分=材料得分(满分30分)+答辩得分(满分70分)
学院奖励评分规则:各学院总分=学院参与度得分+校级优秀团队答辩平均分。
参与度得分=2分×有效团队数量,满分20分;校级优秀团队答辩分根据答辩结果及总结材料进行排名:1-5名80-68分,6-10名66-58分,10+名57-分。
4、奖项设置
学院:优秀组织奖 2名,奖励5000元
特色工作奖 3名,奖励3000元
团队:一等奖 2名,奖励3000元支持经费
二等奖 6名,奖励2000元支持经费
三等奖 10-12名,奖励1000元支持经费
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暑期就业实践相关经费将在暑期就业实践评审后,根据各个团队的实际实践情况,及提供的发票进行报销。具体推进时间及要求见各项事宜安排(附件5),请提醒各实践团队保留好实践支出票据。
附件1:2017年暑期就业实践团队申报表
附件2:2017年暑期就业实践学院团队汇总表
附件3:暑期就业实践成果简介
附件4:2017年暑期就业实践评分细则
附件5:各项事宜安排
联系人:郑艳阳、闫雨菲 联系电话:010-64445988
相关材料报送邮箱:buctqianyue@126.com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