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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红色“1+1+N”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年05月05日 12:00

各学院学工组

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发[2016] 3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增强学生党员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投身北京“四个中心”、“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高校红色“1+1”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我校2017年度将继续深入开展红色“1+1+N”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红色“1+1+N”活动,以“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服务首都建设发展”为主题,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立足新校区阶段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积极引导学生党员将所学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学生志愿服务社会的积极性,深入新校区周边和京郊基层,做服务首都建设发展的表率,让学生在服务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理解,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作出贡献。

二、活动形式

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深入新校区周边和京郊大学生“村官”所在农村,以及优秀毕业生所在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等,与对方党支部结对,建立共建关系,利用课余时间及节假日深入对口地区或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科技支持、文化普及、卫生服务、知识宣讲、文艺演出等对**流活动。

三、活动要求

1. 要求各学院学生党支部全部参与;鼓励各学院青年教师党支部积极参与共建,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有效发挥支部学科优势及既有共建资源优势,组织学生党支部与农村、社区等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要求各党支部将服务首都建设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切实融入到共建项目中去。

2. 要求各学院参与共建的学生党支部及青年教师党支部至少开展三次以上的共建活动,并于年底提交一篇图文并茂的总结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

3. 要求各学院组建宣讲团,在校内外共建活动中至少开展两次宣讲活动,相关宣讲工作应于10月1日前完成。

四、活动经费

2017年红色“1+1+N”活动经费由启动经费、各学院上一年度共建活动奖励经费、本年度中期重点项目经费三部分构成。

五、奖励办法

学校将于2017年10月-11月进行红色“1+1+N”活动的总结展示与评优奖励工作。评奖办法如下:

1. 红色“1+1+N”示范活动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若干名;

2. 参加评选的党支部需提交一份展示活动内容的视频材料,并提交一份可作为视频材料解说词或旁白的通讯稿,字数1000字左右,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3. 推荐工作效果突出的优秀党支部参加市级评选。

六、工作要求

1. 各学院于5月12日前填写《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红色“1+1+N”活动的责任书》(包括电子版和盖章件)报学工办。

2. 各学院组织发动党支部利用节假日开展对口支援活动,并注意保留相关活动资料,包括活动策划、总结、照片、视频等。

3. 鼓励学生党支部联合青年教师党支部积极参加红色“1+1+N”活动,动员并邀请学校相关教授、专家、思政教师、科研团队共同指导红色“1+1+N”活动开展。

4. 鼓励学生党支部引导所在学院新党员“双百工程”培训班学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共建活动。

联系人:李挺、李峥           联系电话:010-64432201

 信  箱:buctxgbsj@126.com

 附: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化工大学红色“1+1+N”活动的责任书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