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北区办:
近期,部分网络借贷平台针对学生开展借贷业务,风险事件频发,对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政策安排,为及时研判校园不良网贷的潜在风险,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现就我校开展校园网贷调研排查与教育引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全校性校园不良网贷甄别排查工作
1、各学院需在12月底之前对学生参与网贷的情况进行统一排查,了解参与网贷的学生人数、贷款金额、网贷平台名称、参与原因、获取网贷信息的渠道等信息,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贷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研判评估校园不良网贷的潜在风险,并于12月30日前提交排查结果和相关情况报送学工办。
2、各学院辅导员要认真学习并引导学生了解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知悉国家规定校园网贷业务的“四个不得”、“三项机制”,了解不良网贷业务的主要特点与潜在隐患,为今后深度辅导、心理危机排查、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集中开展校园不良网贷宣传教育工作
1、将网贷警示教育工作作为“新生引航工程”的重要环节,利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和校园不良网贷典型案例。一是借助橱窗背喷、LED大屏幕、校园广播、海报折页等传统宣传平台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二是借助网络平台与新媒体手段,在“北京化工大学”、“北化力量”、“青春北化”等微信平台以及学院网站、微信平台,以学生喜闻乐见的话语体系与创新形式推出图文消息。
2、各学院应邀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络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以报告会、讲座、论坛等形式,向学生普及金融信贷知识以及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网络金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3、在《形势政策课》教学过程中设置1-2学时专题课程,内容需涵盖国家对网络借贷的整治、不良网贷平台甄别、校园网贷业务的“四个不得”等信息,做好风险提示工作。
4、相关部门和学生组织定期组织清除校园和宿舍楼内的网络借贷小广告,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三、加强资助宣传,通过资助渠道帮助确有困难的网贷学生
1、各学院要加强对国家、学校资助体系的宣传,尤其要向学生讲明“奖、贷、助、勤、减、补”每一项资助政策的针对性和发挥的作用与功效。
2、各学院要在锁定现已参与或有意向参与网贷学生人群的基础上,主动了解、甄别此类学生参与网贷的原因,如确实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遇到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学生经济情况受到较大影响的,学院要通过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需要申请其他资助项目的学生由学院统一上报学生资助办公室,学校进行统筹安排。
四、有效开展正确消费观教育
1、要把消费观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中,结合我校“月月有主题”教育活动、“走出黔山”公益爱心行动等现有活动,由党员引领工程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雷锋精神研究会、勤工助学中心、自强社等学生组织积极牵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校园青春榜样”、“化大之星”等评选活动挖掘和选树在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典型在校内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
2、辅导员在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时,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关心学生消费心理,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问题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深入开展心理排查以及心理辅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和科学的消费观。
联系人:李挺、李冠宁
电 话:64432201
E-mail:buctxgbsj@126.com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月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