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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院周”活动的通知(北化大学工发【2016】56号)

日期:2016年09月29日 12:00

各学院学工组、北区办: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16年新生引航工程”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人格、知识、能力”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以思想引领为核心,深入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礼仪礼貌养成、生理心理健康、自立自理引导”为核心内容的“4L”品牌教育活动,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营造“知专业、爱专业、学专业”的创新人才培养氛围,促进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贡献度。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院周”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品析专业魅力

二、“院周”口号

品析专业魅力聆听师长箴言体味多彩校园规划人生之路

三、指导思想

    根据我校“新生引航工程”相关文件精神,“院周”活动要以新生适应性引导为核心,以学生的成长受益为根本,在活动设计和开展过程中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及长征精神的渗透与融合。注重对学生开展“三种精神”、“五种意识”和“六种能力”的培养,通过“院周”活动进一步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与成才观,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

    2016年“院周”活动要继续突出精品意识,强化品牌意识,以精品活动和品牌活动提升“院周”整体水平;要突出活动重心下移,以师生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精简活动内容,在质量与内涵上下功夫;注重活动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要保证东、北、西三个校区全体学生至少参与一次“院周”具体活动;要注重传承与创新,采取相应激励措施,引导学院将成熟化的优秀精品活动转变为“院周”品牌活动;各学院要注重调动全院教师参与“院周”活动的积极性,形成第一、二课堂高频互动的良好局面;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生需求组织“院周”晚会,组织过程要突出节俭,反对奢侈浪费,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鼓励师生同台表演,深度融合“知专业、爱专业、学专业”的“院周”主题思想,充分体现阳光、健康、朝气蓬勃的校园精神风貌,引导新生适应大学多元文化环境,增强专业兴趣。切实使“院周”成为学院风采展示的窗口,学生素质拓展的基地,学风建设的平台,特色校园文化孕育的沃土,全员育人活动的孵化器。

四、“院周”内容

   在学校总体统筹指导下,结合我校“新生引航工程”相关工作开展要求,各学院依托学院专业特色,充分发挥全院师生的创造性和能动性,继续深化师生共同参与、学科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发展的全员育人特色活动。本年度“院周”活动总体包括“院周”品牌活动、学校统筹组织的“院周”活动和学院自行申报开展的“院周”活动三大部分。

(一)“院周”品牌活动

“院周”品牌活动为“院周”特设项目并从2014年开始固定下来,由“院周”高水平精品活动孵化而来。品牌活动由发起学院和学工办联合主办,由所在学院具体承办,在“院周”精品活动评价中免检,享受等于或高于“院周”精品活动十强待遇,不占用学院精品活动十强申报名额。品牌活动举办应面向全校全体学生。

  1. 纸桥承重大赛(理学院、学工办联合主办)

具体工作方案由理学院制定,报学工办备案,并发送给各学院“院周”工作组。

  1. 北化校园文化节(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工办联合主办)

整合“民族文化节”、“‘书香北化悦读人生’读书文化节”、“国际文化周”三项学院精品活动,设立品牌活动“北化校园文化节”。具体工作方案由经管学院、文法学院、国际学院制定,报学工办备案,并发送给各学院“院周”工作组。

(二)学校统筹组织的“院周”活动

1.“对话价值观之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学工办、北区办、各学院牵头)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我校师生传承团结互助、艰苦奋斗的宝贵精神,唱响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院周”活动期间,以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开展“对话价值观之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各学院组织开展“三个一”教育体验项目:

组织新生参观一次天安门或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等革命历史主题教育基地,让学生接受历史文化熏陶的同时,将爱党爱国主旋律贯穿于革命传统精神的引领与传承。

开展一次“读书读经典”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阅读交流会,以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为活动单位,通过集体阅读马列主义经典作品,形成读书情况调研报告,并组织交流探讨,使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转化为可触可摸、可学可做的宝贵德育资源。

开展一项覆盖全体同学的“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专题活动,充分表达师生铭记奋斗历程、维护祖国统一的共同心声,让坚忍不拔的长征精神薪火相传。

2. 院周“名师励志大讲堂”精品报告(学工办、北区办、各学院牵头)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帮助学生树立发展目标,结合自身的成长故事,激励学生成才进步,各学院积极挖掘并邀请具有励志性、故事性、典型性的专家、学者举办融合励志教育性与学术性为一体的主题报告1场(在北区举办1场,参评“院周”精品报告),营造浓郁的学习文化氛围。报告活动提前报学工办审批。

3. “创业榜样在身边”专题活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学院牵头)

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创业能力,通过邀请一批优秀的创业校友榜样,以“创业榜样大讲堂”、“创业榜样零距离”、“创业榜样面对面”等活动载体开展创新创业宣传交流活动。

(三)学院组织“院周”活动

学院特色精品活动(2项)。结合学院特色,自主设计开展2项学院特色精品活动(其中至少有1项学风建设活动)。为精简“院周”活动,学院特色精品活动原则上是单项具体活动,不是系列活动。并填写申报表,上报学工办。

五、评价考核

1. 评价方式

(1)学校统筹组织的活动,由各牵头部门根据活动方案组织考核评价,可以是定性评价或定量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折合相应分数计入“院周”总成绩;

(2)为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关于2016年“新生引航工程”的相关要求,学工办将根据各学院活动开展2016年“新生引航工程”的相关情况,单独组织考核评价,进行单项奖励。此外,会将考核评价结果折合相应分数计入“院周”总成绩;

(3)学院特色精品活动综合评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微信公众平台的学生投票情况,另一部分由学工办组织评审答辩会进行效果评定;

(4)“院周”品牌活动在“院周”评审会上要做汇报展示。

2. 奖项设置

(1)评选2016年“院周精品活动十强”(每学院申报2项精品活动)。“院周”品牌活动免检,不占用学院精品活动申报名额。评选依据:“院周”评审会现场各学院进行汇报展示,由评审会专家进行现场综合评价(80%);在往年评审规则基础上,引入线上投票机制,通过北化力量微信公众号开通投票窗口,在规定时间内开放投票,最终票数在“院周”评审会上公布,并根据每项活动得票数进行排名,换算成相应分数并计入该项总分(20%)。

(2)评选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新生引航工程”优秀组织奖3个,评选依据:活动申报书(20%),“新生引航工程”总结评审会现场汇报展示(80%)。

(3)“对话价值观之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3个。评选依据:活动申报书(20%),“院周”评审会现场汇报展示(80%)。

(4)名师励志大讲堂精品报告5个(每学院申报1个精品报告,限在北区举办的报告)。评选依据:报告申报书(20%),院周名师励志大讲堂评审组成员现场评价(80%)。

(5)评选院周最佳组织奖(1个)、优秀组织奖(2个)、院周风采奖(3个)。评选依据:“院周”品牌活动得分(等同于精品活动第一名)、“新生引航工程”活动得分、“对话价值观之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专题活动得分、“名师励志大讲堂”得分、“创业榜样在身边”专题活动得分、学院特色精品活动得分。

以上获得各项奖励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奖励,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 注意事项

(1)院周“名师励志大讲堂”评审组成员由各学院及北区办推荐人员产生,每学院推荐1名辅导员和4名学生,带队辅导员和学生评判本学院活动时实行回避制度。

(2)报告讲座类活动不可申报“院周”精品活动奖项。

六、“院周”安排

1.  2016年“院周”启动仪式

地点:北校区北功厅;

时间:10月17日(周一)18:00。

2.“院周”开展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27日

3.“院周”开展顺序(抽签决定):

北区:1017日开始,1120日结束

 

第一周(10.17-10.23)

材料学院

信息学院

第二周(10.24-10.30)

理学院

文法学院

第三周(10.31-11.06)

化工学院

机电学院

第四周(11.07-11.13)

经管学院

生命学院

第五周(11.14-11.20)

国际学院

东区:1024日开始,1127日结束

 

第一周(10.24-10.30)

材料学院

信息学院

第二周(10.31-11.06)

理学院

文法学院

第三周(11.07-11.13)

化工学院

机电学院

第四周(11.14-11.20)

经管学院

生命学院

第五周(11.21-11.27)

国际学院

4. 活动申报。各学院应提前一周将本学院2016年院周“对话价值观之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专题活动申报表(附件1)、“名师励志大讲堂”报告申报表(附件2)、2016年“院周”特色精品活动申报表(附件3)统一按学院打包,标题统一为“XX学院2016年‘院周’活动申报书(共__份)”发送至邮箱:buctyz@126.com,并随邮件报送2名主责辅导员(低年级和高年级各1名,姓名及联系方式,主责辅导员具体负责“院周”期间的联系沟通工作)。各学院递交申报材料时间如下:

 

学院

递交材料时间

材料学院、信息学院

10月12日

理学院、文法学院

10月19日

化工学院、机电学院

10月26日

经管学院、生命学院

11月2日

国际学院

11月9日

5. 活动宣传。各学院要重视宣传工作,同一周内两学院在宣传上要保持协调,坚持绿色环保宣传,杜绝铺张浪费,做好“院周”活动的前期宣传和后期新闻上报等工作。新闻及时上传到学工办网站,相关信息材料发送至邮箱:buctyz@126.com。

6. 活动总结。在各学院“院周”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撰写活动总结,在全校“院周”活动结束后发送至邮箱:buctyz@126.com。

特别提示

1.“院周”活动要以学生的成长受益为本,立足于时代,把握主旋律,推出主流活动。

2. 各学院不得因举办“院周”活动而影响到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学生的正常学习。

3. 各学院在“院周”一周时间内应集中进行学科专业宣传展示,其他各类活动应贯彻整个“院周”举办期间,避免过度集中。

4. 北区办、团委、各职能部门应合理分配宣传栏、场地等资源,充分发挥两院同时举办“院周”活动的特点和优势。

5. 研究生院可参照执行,并积极协同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联系人:李挺       尹泽群

联系方式:64432201

E-mail:buctyz@126.com

附件:1、2016年院周“对话价值观之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专题活动申报表

            2、2016年院周“名师励志大讲堂”报告申报表

            3、2016年“院周”学院特色精品活动申报表

            4、2016年院周“名师励志大讲堂”评审组成员

            5、2016年院周“名师励志大讲堂”现场评分表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