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北区办、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各学生党(团)支部:
为进一步围绕“博学笃行、修德砺能、报国为民、追求卓越”的教育主题,深入开展“爱专业、知专业、学专业、报效祖国”教育,促进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营造积极的创新人才培养氛围,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对创新人才培养的贡献度。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院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 品析专业魅力
二、“院周”口号
品析专业魅力 聆听师长箴言 体味多彩校园 规划人生之路
三、指导思想
“院周”活动要以学生的成长受益为本,通过多种形式和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与成才观,注重学生“五种意识”和“六种能力”的培养,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大力开展“学风建设年”和“新生引航工程”系统建设,推进课外科技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整合各项资源,强化朋辈辅导体系,切实使“院周”成为学院风采展示的窗口,学生素质拓展的基地,学风建设的平台,特色校园文化孕育的沃土,全员育人活动的孵化器。
四、“院周”内容
在学校学生工作的总体统筹指导下,各学院依托学院专业特色,充分发挥全院师生的创造性和能动性,继续深化师生共同参与、学科
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发展的全员育人特色活动。本年度“院周”活动总体包括学校统筹组织的“院周”活动和学院自行申报开展的“院周”活动两大部分。
(一)学校统筹组织“院周”活动
1.“院周名师大讲堂”精品报告(院周工作坊及各学院牵头)。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帮助学生树立发展目标,激励学生成才进步,各学院举办1-2场高质量的专家、学者报告或讲座,营造浓郁的学习文化氛围。报告、讲座活动前报学工办审批(申报表见附件5)。
2.学业·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就业指导中心牵头)。通过学业·职业规划大赛的活动形式,传播普及规划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职业规划意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业目标、制定学业规划、激励学习热情,指导大学生学习掌握规划的一般方法,认识自我,了解就业环境,开展专题研究。树立正确的学业·职业目标(具体方案由就业指导中心下发)。
3.“我和我的学生”、“我和我的辅导员”征文演讲比赛(学工办牵头)。辅导员以“我和我的学生”为主题,结合深度辅导等日常工作,挖掘发生在自己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学生以“我和我的辅导员”为主题,以学生视角、故事形式讲述辅导员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业、心理等方面的优秀工作事迹。内容应涵盖1-2个具体案例,语言流畅,真实感人。(具体方案由学工办下发)。
4.“新生引航工程”(北区办牵头)。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关于开展2012年新生引航工程的相关精神和北区办的具体要求,各学院自行设计并开展2个新生引航重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评价标准由北区办制定)。
5.“心系国防·入伍荣光”国防教育主题活动(武装部牵头)。通过举办北京高校入伍大学生士兵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宣讲、学校军事化学生组织成果展示、组织参加北京高校学生国防知识网络竞赛、形势热点面对面等活动,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展现军人风采,弘扬军旅文化,做好2012年大学生征兵工作,进一步增强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体方案等由武装部下发)。
6. 国际文化周(国际处牵头)。为开阔学生视野、促进文化交流、了解各国风情、展示学生风采,在“院周”期间举办国际文化周,各学院组织交流活动并积极参与(具体方案等由国际处下发)。
(二)学院组织“院周”活动
1.“学在北化”学风建设特色活动。根据“学风建设年”系统工程要求,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树立诚信意识,塑造优良学风,培养诚实严谨的治学态度,把学风建设同科技竞赛、文化活动、学生组织、专业协会紧密结合起来,以教育引导学生“爱专业、知专业、学专业”,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学风建设品牌活动。
2.全员育人特色活动。各学院要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教师、广大学生参与“院周”活动,主动将育人与社会资源和教师资源有力结合,积极举办各类精品活动,在“院周”活动中充分展示并不断深化全员育人的工作模式。
3.示范宿舍创建、展示系列活动。各学院按照以评促建、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示范宿舍创建工作。在上学期已评选出的示范宿舍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宿舍学风建设、宿舍文化建设、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三个方面,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宿舍氛围,创建学风优良型、公益文明型、高雅文化型宿舍(具体方案等由自管委下发)。
五、“院周”安排
1. 2012年“院周”启动仪式。地点:北功厅;时间:另行通知。
2.“院周”开展时间:2012年10月15日—11月25日
3.“院周”开展顺序:
北区:10月15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
第一周(10.15-10.21) |
化工学院 |
经管学院 |
第二周(10.22-10.28) |
机电学院 |
信息学院 |
第三周(10.29-11.04) |
理学院 |
材料学院 |
第四周(11.05-11.11) |
生命学院 |
文法学院 |
第五周(11.12-11.18) |
国际处(国际文化周) |
东区:10月22日开始,11月25日结束
第一周(10.22-10.28) |
化工学院 |
经管学院 |
第二周(10.29-11.04) |
机电学院 |
信息学院 |
第三周(11.05-11.11) |
理学院 |
材料学院 |
第四周(11.12-11.18) |
生命学院 |
文法学院 |
第五周(11.19-11.25) |
国际处(国际文化周) |
4.各学院在“院周”一周时间内应集中进行学科专业宣传展示,其他各类活动应贯彻整个“院周”举办期间,避免过度集中。
5.北区办、团委、各职能部门应合理分配宣传栏、场地等资源,充分发挥两院同时举办“院周”活动的特点和优势。
6.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院可参照执行,并积极协同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六、评价考核
1.指导思想:注重评价考核的导向作用,各学院院周工作评价以评选精品活动为主,每学院可申报3项精品活动参与考核;突出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院周”晚会不参与评价考核。
2.奖项设置:
(1)评选“院周”精品活动10项(每学院限报3项)。鼓励申报由学院主办,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活动。曾获“院周”十大精品活动荣誉的活动,可以继续申报。针对今年新形式、新体系、新平台的活动,在最终评选最佳组织奖时予以适当加分。考核依据:活动申报书(5%),活动宣传(5%),院周工作坊成员现场评价(10%),总结汇报中的专家评分(50%)、学生代表评分(30%)。
(2)“学在北化”学风建设特色活动若干个(每学院限报1项)。活动需与科技竞赛、文化活动、学生组织、专业协会紧密结合起来,体现专业特色,打造学风建设品牌活动。考核依据:活动申报书(5%),活动宣传(5%),院周工作坊成员现场评价(10%),总结汇报中的专家评分(50%)、学生代表评分(30%)。
(3)评选跨学院联合特色活动若干个(每学院限报1项)。该活动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联合主办的活动,同一个活动由其中一个学院牵头申报、汇报,成绩同时计入所有主办学院。该活动鼓励学院与研究生院联合举办。考核依据:报告申报书(10%),活动宣传(10%),院周工作坊成员现场评价(30%),总结汇报中的专家评分(50%)。
(4)“院周名师大讲堂”精品报告10个(每学院限报2个)。考核依据:报告申报书(10%),活动宣传(10%),院周工作坊成员现场评价(30%),总结汇报中的专家评分(50%)。
(5)“院周”最佳组织奖。考核依据:根据上述四个奖项中的获奖项目得分相加,最终得分最高者获该奖项。
(6)“院周”全员参与奖。根据“院周”活动中学院领导班子、第一课堂教师和社会资源参与“院周”活动的情况,评选此奖项(“院周”晚会不作为此奖项参考内容)。考核依据:现场答辩。
(7)“新生引航工程”优秀组织奖。考核依据:现场答辩。
(8)学业·职业生涯规划活动。推荐优秀人选参加校级学业·学业生涯规划大赛答辩(具体参见活动方案)。
以上获得各项奖励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奖励,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3.注意事项:
(1)同一活动只能申报一个考核项目;
(2)同一活动不可兼得两个及两个以上奖项;
(3)报告讲座类活动不可申报“院周”精品活动奖项。
七、“院周”要求
1.活动申报。本次“院周”活动由“院周”项目工作坊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负责人见附件1。各学院应于10月11日(周四)前将本学院 “院周”精品活动申报书(附件2)、“学在北化”学风建设活动申报书(附件3)、跨学院联合活动申报书(附件4)、名师大讲堂精品报告申报书(附件5),统一按学院打包,标题统一为“XX学院2012年‘院周’活动申报书(共__份)”发送至邮箱:buctyz@126.com。若申报后活动有更新或调整,请及时与各项目组组长联系,并将更新后的内容报学工办备案。
2.活动开展。活动内容应紧扣“院周”主题,要高度重视学生满意度和学生受益度,活动开展的具体形式不作统一要求。“院周”晚会鼓励两学院联合举办。“院周”执行负责人将对各学院精品活动的落实情况、开展效果、学生反馈等进行监督考评。
3.活动宣传。各学院要重视宣传工作,同一周内两学院在宣传上要保持协调,坚持绿色环保宣传,做好“院周”活动的前期宣传和后期新闻上报等工作。新闻及时上传到“院周”专题网站,相关信息材料发送至邮箱:buctyz@126.com。
4. 活动平台。各学院要充分利用“院周”活动这一全员育人的有力平台,调动学院职能部门、专业教师、广大学生参与“院周”活动,主动将育人与社会资源和教师资源有力结合,在“院周”活动中充分展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5.活动展示。在所有学院“院周”结束后,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召开“院周”活动评审会,各学院将对“院周”精品活动、“学在北化”学风建设特色活动进行展示。请各学院在“院周”活动期间,认真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工作。
6.活动总结。在各学院“院周”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撰写活动总结,在全校“院周”活动结束后发送至邮箱:buctyz@126.com。
联 系 人:李富家 娄升伟
联系方式:64434753
E-mail: buctyz@126.com
附件:1、2012年辅导员“院周”项目工作坊组成人员
2、2012年“院周”精品活动申报表
3、2012年“学在北化”学风建设特色活动申报表
4、2012年“院周”跨学院联合特色活动申报表
5、2012年“院周名师大讲堂”报告申报表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