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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辅导员精品工作立项的通知

日期:2012年04月05日 12:00

各学院分党委、直属支部:

为切实提高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实施辅导员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工作规律的总结与研究,增强辅导员工作精品和特色意识,充分调动和激发辅导员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形成可推广和示范的精品成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辅导员精品工作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学校“十二五”德育工作“博学笃行,修德励能、追求卓越,报国为民”的主题,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学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以精品化、特色化为要求,鼓励内容与形式创新。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六方面结合:精品工作立项要与辅导员分类发展培养团队相结合;要与思政教育基地化建设模式相结合;要与学雷锋活动、雷锋精神研究与传播相结合;要与学风建设、学风朋辈引领行动相结合;要与大学生发展辅导相结合;要与深度辅导工作及辅导员的日常特色工作相结合。其中重点是要与辅导员分类发展培养团队相结合,在分类发展培养团队基础上开展精品工作立项。

二、立项人

全体专**辅导员(含学工办**辅导员),其形式可以是个人独立申请立项或团队立项,以团队形式立项的课题,团队成员应有清晰的任务分工。

三、时间安排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

四、选题范围

精品工作是指辅导员工作中经过精心设计具有一定示范作用,且具有良好实效性的特色工作。该工作要切实解决学生工作中某一方面问题,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广价值。辅导员主要根据本人所参加的分类发展团队的培养内容申请立项并开展相关工作。各分类发展团队可结合团队特点细化立项选题。

1、学生党建与思政;“学生党员全程化培养教育工程”专题研究、学雷锋活动与雷锋精神研究、思政教育基地化建设模式探索、深度辅导工作研究、辅导员专业能力提升工程等相关内容;

2、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创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帮扶、就业引导工程等相关内容;

3、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心理咨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相关内容;

4、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思政教育机制与规律、新网络思政教育平台研发、网络平台应用技巧等相关内容;

5、学生事务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学生服务工作、学子沟通服务工程等相关内容;

6、团学工作与校园文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班集体建设、学生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骨干培养、志愿服务工作等相关内容;

7、学业发展与科技活动:大学生学业指导、学风建设、学风朋辈引领行动、“院周”育人、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生发展引领工程等相关内容;

8、学工办**辅导员选题需与自己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相结合,也可参照以上分类发展团队选题;

9、其他未列出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选题。

五、成果形式

结题成果应是具有示范意义、可操作性强、实效性突出的规章制度、调研报告、品牌活动、实践模式、理论模型、精品课程、活动载体、思政基地、学生社团、经验文章、规律总结等其中一种形式。需以书面(可配合图片)呈现出来,鼓励形式创新。

六、立项流程

3月30日—4月10日,辅导员自主选题,填写立项申请表并交至各学院学工组;

4月11日—4月15日,各学院集体讨论并修改辅导员精品工作申报项目,并将修改后的立项申请表报各辅导员分类发展团队;学工办**辅导员交思政科;

4月16日—4月22日,各辅导员分类发展团队举办团队立项申请答辩会,通过答辩将辅导员立项分为:重点立项和支持立项两个等级,每个团队推荐重点立项中的5名辅导员参加学工办组织的学校答辩会,并将立项申请表报学工办;学工办**辅导员答辩会由思政科举办;

4月22日-4月30日,举办学校辅导员精品工作立项答辩会,通过学校答辩会择优15个选题予以学校立项;

9月中旬,学工办举行和各分类发展团队进行中期检查;

2013年1月,对所有立项课题举行结题答辩会,评选优秀课题并予以表彰。

七、评价制度

1、将辅导员精品工作立项纳入辅导员考核体系,并根据立项与结题情况,分别对校级立项课题、分类发展团队重点课题和支持课题给予不同的考核分数;对辅导员以团队形式立项的课题将根据每个成员的任务承担情况和对成果的贡献度分别记分。

2、校级立项选题根据结题答辩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颁发荣誉证书;

3、特别优秀结题成果纳入学工总结会经验交流项目;

4、辅导员精品工作立项纳入辅导员分类发展团队考核体系和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根据立项数量和质量分别记相应分数。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各辅导员分类发展团队要对辅导员精品工作立项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精品工作立项对提升辅导员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精品工作立项加强辅导员团队建设,培育工作特色。

2、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各辅导员分类发展团队指导老师和联系人要做好本部门辅导员精品工作立项的动员、指导、组织答辩、过程督促等相关工作,确保精品工作立项顺利推进;

3、各辅导员要结合辅导员分类培养团队、学院及本人工作特色,认真选题并及时做好选题的修改、调研和实践等工作,切实树立精品意识,以精品工作带动其他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4、未尽事宜由学工办负责进一步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春花  李富家

电  话:64435217、64434753

E-mail:buctsz@126.com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辅导员精品工作立项申报表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