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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日期:2023年05月24日 09:04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和《北京化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简章》的要求,制定202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生人数及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2人。

二、复试安排综合素质考核)

(一)复试时间

2023年5月2814:00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2813:30到北京化工大学校区就业中心报告厅报到。校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校。

(三)复试程序内容

以综合面试为主,考核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参加考核的考生需进行10分钟的PPT汇报,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1.硕士期间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科研成果情况介绍;2.工作期间,思政工作情况,工作思路、开展情况、育人实效介绍;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三、录取原则

针对考生个人情况和回答问题情况进行评分,在考核评分基础上,依据录取博士名额,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要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的培养。

四、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将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s://xgb.buct.edu.cn/main.htm)进行公示,公示无误上报研招办。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最终录取结果须经教育部思政司备案审核。

五、违规处理

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 个月内,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

1.本通知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通知适用于北京化工大学2023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由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北京化工大学)解释。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北京化工大学)

20235月23